粮食学院课程教学资料归档管理规定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24-06-26 浏览:

 为进一步做好课程类教学文件的整理和保存工作,规范教学管理,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现发布《粮食学院课程教学资料归档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具体归档要求如下:

 1.课程教学资料归档分为理论类(考试/考查)、课程设计类、实习实践类、独立实验类(上机)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课程类别。学院保存课程教学资料见附录1,教研室保存课程教学资料见附录2。

 2.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(设计)按照学校要求,完成全部填写和粘贴工作交由教研室主任复查、审核签字,由教研室主任在归档日期前提交学院办公室,课程其他佐证材料由各自教研室接收归档。

 3.课程任课教师是本课程教学档案的第一责任人,教研室主任是本专业实践教学档案第一责任人,教学档案提交学院后第一责任人为学院教学秘书,各责任人对各自的教学档案完整性、数量和质量负责。

 4.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签订交接单完成,归档后的教学档案无特殊原因不再接受个人查借阅,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,须由本人填写“粮食学院教学档案借阅审批表”(见附件1)并注明归还日期,经教学院长审批同意方可外借。

 5.教学档案归档日期一旦公布不再更改,教研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收到的教学档案,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交的,学院将不再收取,由此产生所有后果将由责任人本人承担。

 6.由于个人原因,导致试卷和论文抽检多次出现:附件粘贴顺序不规范、缺少签字、模板不符合要求、试卷分析不全面等问题,学院将进行记录,作为个人综合表现评价参考。

 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粮食学院

2023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