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部门:
开学在即,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秋季开学工作的有关精神,对本学期授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1.任课教师需按照新学期课表进行授课,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院报备,否则一经发现按照教学事故处理。
2.8月31日-9月13日(即开学前两周)期间,教师授课需佩戴口罩,并要求学生在上课期间佩戴口罩。
3.教师授课前提醒学生要注意疫情期间的安全及注意事项,及时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,如有发烧、发热等现象要及时上报。
4.教师要高度关注未返校学生,并对未返校学生相关信息进行统计,同时提出帮扶方案,具体内容见附表。
5.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,深入推进教育观念革命、课堂革命、技术革命、方法革命,促进学习方式变革,提高教学效率,激发教与学的活力。
6.以专业为单位,以周为时间节点上报未返校学生信息统计表。
7.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按照实习计划(实验课表)的时间、地点进行相应实践教学工作。如果有变动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,以便学院向教务处和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报备。
8.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提前做好所有实验室卫生清理及消杀管理。开课的实
验室每日进行2次消杀,并做好消杀登记,消杀过程中要确保实验室内的人员及设备安全。
9.教师及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须佩戴口罩。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要做好防疫宣传,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,要关注学生身体状况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。
10.有校外实践教学的,需要在实习计划中明确提出,并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全面实习动员及防疫指导,保证师生提高防疫意识、保证实习安全。
11.凡“十一”前有学生需到校外集中实习的专业,需在9月1日前提交申请报告。原则上,9月18日前不接受通勤式校外分散实习项目申请。
12、外出实习需要用车的,按照实习用车管理流程进行用车申请;到校外实习工厂(机械工程训练中心、粮食食品工程中心)进行实习的学生需班车集体接送。
13.有学生在校外集中实习的专业,每日需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驻场指导,并做好“学校----实习单位”点对点管理,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类问题,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,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上报处理,保证防疫安全。
14.有学生需要到外省、外地实习的专业,按照实习所在地政府对于防疫管理的要求,规范实习学生的行为;如无指导教师现场带队,教学单位需与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学生防疫及管理要求,制定实习指导教师远程指导、沟通相关要求,确保学生异地实习安全。
15.通勤式集中实习的学生,需按照学工系统关于体温监测等防疫要求做好统计报备。
粮食学院
2020年8月29日
吉林工商学院未返校学生信息统计表
序号 |
学院 |
学生姓名 |
未返校 原因 |
授课教师 |
课程名称 |
帮扶办法 (由任课教师提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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