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办法》《吉林工商学院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《吉林工商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》等精神以及“粮食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”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答辩组织机构
1. 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
主 任:徐 文
副主任:孙肖明 杨玉民
成 员:张 亮 侯丽丽 张园园 宿甲子 姜加良 钟姝凝 李雨霏 黄珊
秘 书: 苏 杭
2. 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小组
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。按照毕业论文(设计)的性质或内容成立答辩小组;每组设组长1人,秘书1人,记录员1人;每组答辩老师至少要由3人组成,成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;答辩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;答辩秘书和记录员原则上由教师担任,也可由本专业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担任。
二、答辩时间、分组与成绩登录时间
1. 答辩分组:各专业填写2024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分组信息统计表,4月30日提交至教学秘书处。
2. 答辩时间:2024年5月13 日- 24日(含二次答辩,二次答辩在第一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左右进行)。
3. 成绩登录截止时间:2024年5月30日。
三、答辩方式与程序
1. 学生将论文(设计)终稿(一式三份)上交给答辩小组秘书,秘书将终稿交送至答辩组组长处,组长分发给组员。
2. 答辩小组成员阅读毕业论文(设计),每篇论文(设计)提前拟定好 2~3 个问题,以便在答辩中向学生提问。
3.答辩流程
(1)集中见面:参加答辩的师生在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教室,由答辩组组长向全体同学介绍答辩小组成员,宣读答辩要求和纪律,答辩正式开始。
(2)学生自述:以PPT课件形式,从选题依据、主要内容、创新(或特点)、成果(或总结)等方面进行陈述。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。
(3)教师提问:答辩组成员针对论文和学生陈述内容展开提问(至少问3个问题),学生记录并回答问题(简明扼要且有针对性地进行回答),时间为5分钟左右。
(4)综合评议:答辩结束后,答辩组成员应对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,形成答辩决议、评定论文总评成绩,答辩秘书需做好全程会议记录,记录员做好答辩记录。
(5)成绩发布: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,并将未通过一次答辩的学生告知教研室主任,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二次答辩相关事宜。
(6)材料归档:各答辩组秘书将答辩全过程材料整理好装入档案袋,上交专业教研室主任,由其办理存档事宜。
四、对答辩学生的要求
1. 学生要认真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,对不同意见可以进行辩论,但态度要谦虚、诚恳。
2. 答辩期间不得询问答辩成绩。如果对所宣布的成绩有异议,可向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提交书面意见。
3. 毕业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向指导教师上交论文(设计)终稿,按规定时间参与查重。查重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如下:
(1)查重率低于30%为合格,但仍须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。
(2)学位论文作假引用及复写率30%以上但不超过正文的35%(含35%),视为轻微作假行为。对轻微作假行为的处理是责令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,准许其进行论文答辩。
(3)学位论文作假引用及复写率占正文的35%以上,不超过40%(含40%);或者两篇学位论文内容相似达40%以上,不超过50%(含40%),视为一般作假行为。对一般作假行为的处理是责令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,经学院审查合格后,可以进行答辩。若第二次发现作假行为,取消其当年学位申请资格。
(4)论文(设计)作假引用及复写率占正文的40%以上;两个论文(设计)内容相似达50%以上;将他人的学术结论、调查结果、实验数据、实验结果或其他学术成果和技术成果通过不正当手段窃为己有的,视为严重作假行为。对严重作假行为的处理是取消当年答辩资格,责令学生重新撰写论文,延期一年答辩。
4. 学生在答辩前要作好准备,拟定好答辩提纲;要按指定时间到场参加答辩;凡不能按时参加答辩,按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处理。
5. 学生在答辩前一周提交论文(设计)终稿(一式三份),答辩前一天提交PPT答辩课件,两个文稿均交给答辩组秘书,由秘书负责处理。
6.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学生,须提前填写《粮食学院毕业生延期答辩申请表》,经指导教师签字后,上报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,经批准后可推迟答辩(推迟到二次答辩为止)。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,毕业论文没有成绩,学校不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7. 初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,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第二次答辩。二次答辩的成绩最高是通过,未通过者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结业。
8. 答辩过程中发现毕业论文(设计)属于抄袭的,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后对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以零分计,且不允许进行二次答辩,对抄袭学生以考试作弊论处。
五、对答辩小组成员的要求
1. 答辩小组成员须按时到场参加学生答辩,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。
2. 答辩前,答辩组秘书要对学生论文的真实性(答辩论文和查重论文是否一致)进行检查;答辩记录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答辩记录。
3. 答辩过程中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;每位答辩教师在答辩前必须对本组每位学生的论文有全面的了解,要提前拟出提问的问题,以便于答辩的顺利进行。
4. 答辩老师审阅论文,应主要审查其论点是否正确,论据是否充分,是否有一定新意,做出初步评价。
5. 答辩老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应在论文所研究的范围内;拟题要注意因人而异、深浅适中,要注意知识题和能力题相结合,知识点与知识面相结合。
6. 答辩结束后,各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(可当场评议,也可答辩后再评议),给出答辩意见,由答辩组长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。
7. 毕业论文(设计)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的学风、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。既看学生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;又要看学生的创造力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此外,还要重视学生答辩时的表达能力、回答问题等情况。
在评定成绩时,还需注意以下几点:
(1)成绩评定要充分体现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(2)成绩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。其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50%,评阅教师成绩占20%,答辩成绩占30%。
(3)按照学校要求,成绩为“优秀”的论文不低于本专业毕业生的3%。
(4)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在初次答辩结束后1周左右由答辩委员会安排二次答辩,第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,其论文按不及格处理。
六、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
1. 毕业生的论文(设计)定稿查重后,需交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审定评阅。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根据论文(设计)质量和完成情况,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出该生是否可以进行答辩的意见。
2. 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办法》《吉林工商学院学位论文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,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答辩资格:
(1)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;
(2)指导教师认定的论文不合格者;
(3)违反毕业论文诚信要求者;
(4)论文检测不合格者。
粮食学院
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