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粮食学院博士(博士后)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3-17 浏览:
院属各部门:
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博士(博士后)人员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现成立粮食学院博士(博士后)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小组成员
组长:孟宪梅
成员:杨玉民 于徊萍 陈宇飞 王雪丽 侯丽丽
二、工作小组职责
1.按照《吉林工商学院攻读博士暂行规定》(吉工商院院字〔2017〕105号)的有关要求,对我院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据学校相关政策享受博士津贴(博士后津贴)满三年人员进行考核。
2.审核被考核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,并确定考核结果。
粮食学院
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