粮食学院教师试讲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3-03-06 浏览:

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,是教师所承担教学工作的主要部分。课堂教学质量的优劣,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、提高教学质量,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、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实施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粮食学院新引进教师开设的课程(新开课)以及在职教师开设的新课程(开新课)。

二、实施内容

(一)试讲前准备工作

试讲时间在开课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末进行。在此之前,由试讲教师所在教研室向学院办公室提出试讲申请,学院上报教务处并组织学院督导组成员、专业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教师5-7人组成试讲评议小组参加听课、评课。

(二)试讲教师要求

教师在试讲前必须了解教学计划、该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,熟悉本课程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、选定教材和相关参考书,并以此为备课依据,编写电子教案、讲稿,提供纸质讲稿一式五份。

(三)试讲过程要求

试讲时间在35分钟左右,其中包括说课(10-15分钟)和讲课(20-25分钟)两方面内容,其中讲课内容为三个备选主题,分布在试讲课程中的三个重要章节(主题由专业带头人选定),教师试讲开始前半个小时抽取确定。

1说课基本要素

说课要包括说课程、说教材、说目标、说教法学法、说教学设计等几个方面

2.讲课基本要求

讲课要注重以下几方面内容,如教学常规、教学文件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手段与教学特色

三、试讲评议与反馈

1.试讲评议

评议小组依据说课和讲课要求进行评价,说课和讲课均合格为通过。若小组内两名专家认为不通过,则试讲为不通过,若有一名专家认为不通过,专家组组长组织评议。

2.试讲结束后,学院办公室负责将试讲评议专家的意见、建议及结果及时反馈给教研室主任,由各教研室传达给试讲教师,以便试讲教师能够认真开展针对性地改进,快速提高教学能力。

四、附则

1.本办法由粮食学院负责解释。

2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附件1:粮食学院教师试讲评分表

附件2:粮食学院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

粮食学院

2023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