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20-12-04 浏览:

为规范任课教师管理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吉林工商学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和教学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试讲对象

1.新引进的教师。

2.新开课的专任教师和首次外聘的教师。

二、试讲要求

1.在开课前,教研室主任必须组织对新开课的教师进行试讲考核。考核人员由教研室主任和至少4名教学水平高、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。

2.试讲须安排在学期末进行,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;具体日期以及试讲的内容、方式、时间和地点,由教研室主任确定,并提前通知教务处师培科,邀请其派人参加。

3.试讲结束后,考核人员要根据试讲教师的授课表现,客观、公正的给以评价,经集体合议后,对其教学能力,做出明确的考核结论(是否合格),并填写《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情况记录表》(附件1)和《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》(附件2)。

4.试讲不合格的教师,不得安排教学任务。

5.《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情况记录表》和《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》是教研室教学工作文件,教研室主任要及时归档备案。

三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粮食学院

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

附件1、

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情况记录表

试讲人姓名:

试讲日期:

试讲地点:

试讲课程:

考核指标

最高分值

得分

教态仪表

(10分)

精神饱满,自然大方

5


衣着整洁,仪表端庄

5


教学准备

(10分)

备课认真,书写规范

5


教案内容充实,规范完整

5


讲授内容

(20分)

教学目的明确,概念清楚,定义准确

5


内容充实,讲授熟练,逻辑性强

5


理论联系实际,帮助学生加强所学知识的理解

5


详略得当,重点突出,难点清晰

5


表达艺术

(10分)

讲普通话,吐字清楚,语速适度

5


语言生动,声音宏亮,有感染力

5


板书艺术

(10分)

板书设计简洁、合理、新颖、布局合理,运用恰当

5


文图工整规范,字符适度,字迹端正、清晰、美观

5


教学方法

(20分)

教学方法灵活多样;培养学生的学习、思维方法,提高学生分析能力,解决问题的能力

10


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,教具演示、实验操作、动作示范等科学、准确,有利于提高课程效率,促进学生思考

10


课堂效果

(20分)

试讲整体设计得当,时间分配合理

10


教学具有吸引力,驾驭课堂能力强,重点内容印象深刻

10


总分


注:(考核成绩总评分≥80分为合格,考核成绩总评分﹤80分为不合格)

附件2:粮食学院任课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

教研室:

试讲人姓名


性别


职称/职务


主要学习/工作经历

毕业院校

所学专业

毕业时间

学历/学位





已讲授过的课程

课程名称1


课程名称2


课程名称3


试讲课程


主要试讲内容




考核人员

合议意见

全体考核人员签名:

年月日

学院意见

主管领导签字:(公章)

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