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性质与任务
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、研究、咨询、监督和审议的权威机构。它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、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,遵循教育和教学规律,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的,不断探索、改革、积极实践、逐步形成一套适合粮食学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办学模式。
二.组织
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各1人,委员若干人。
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熟悉教育教学规律、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学术水平高、工作能力强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正、身体健康、热心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组成。
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届委员名单由教学部门提名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,由院长正式聘任。每届任期二年,可连聘连任。
教学工作委员会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,在后期工作过程中下设专业建设委员会、教学督导组等其它教学组织。
三、职责
1.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,结合学院实际,对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;对人才培养模式、教学工作的总体思路等与教学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;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重大事项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。
2.审议学院的学科(专业)设置及改造,专业建设、教学计划、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教学设备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,并提出咨询、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3.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,审议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。
4.结合本院实际提出教学工作研究的项目,对教师申报的教学研究项目、教学研究成果、教材资助、重点课程建设计划以及教学优秀教师人选等事项进行评审,对课程建设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考试方法等重大改革方案进行论证、审议,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,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5.对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6.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应以身作则,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建立和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,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学院教学方面的政策、条例和规定等。
7.对教学工作进行咨询和督导,每学期每位成员应积极对本科教学履行听课责任,并填写听课表。
四、工作制度
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,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~2次;视实际工作需要,可以专题会议的方式召开临时全体或部分委员会议。
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均应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。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,在充分论证、协商的基础上,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。
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,若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,可委托副主任委员或其它委员主持,会议要有专人记录,并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。
粮食学院
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